英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同等学力课程研修班考核管理条例

北京外国语大学

英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同等学力课程研修班

考核管理条例

(2016年8月试行)

为使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同等学力课程研修班的课程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保证考核的公平和公正,严肃考风考纪,特别制定本管理条例。

本条例明确了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同等学力课程研修班(以下简称“研修班”)课程考核方式及评价过程,为学生了解各课程的考核管理办法提供参考依据。

第一部分:总原则

1、课程的总评成绩为该课程是否通过的唯一依据。课程总评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者,即可视为通过该课程。60分以下者需要重新学习该门课程,重新学习该课程时,不再保留之前的考勤记录和课程成绩。

2、各类课程成绩通过英语学院管理和发布,各类课程的总评成绩以英语学院公布的最终成绩为准。

3、英语专业课程(不含特别注明采用其他考核形式的英语专业课程)的总评成绩由课程终结考核成绩、形成性考核成绩和考勤成绩组成。其中大部分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即单元作业成绩,部分课程形成性考核会涉及其他考核类型。每门课程的考核类型及考核比例设置请在学期初参考学院和授课教师发布的各课程大纲。

第二部分:课程终结考核

1、课程终结考核时间一般在每年的6月(春季学期)、12月(秋季学期)进行(具体时间以每学期发布的时间为准)。

2、大部分课程的终结考核形式为提交期末论文或者期末考试,学生需要仔细阅读各课程大纲。

3、如学生首次课程学习出现下列情况,学生须补考或者补交课程期末论文:

1)期末考试不及格(不到60分);未参加考试;

2)未按时提交课程期末论文;

3)提交了课程期末论文,但课程总评成绩未达到60分。

4、如学生补考或者补交课程期末论文后出现下列情况,需要重新学习该课程。

1)学生补考仍然不及格;学生未参加补考;

2)学生未按时补交课程期末论文;

3)学生补交了课程期末论文,但是提交之后,课程总评成绩仍未达到60分。

5、课程终结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

第三部分:课程形成性考核

1、课程形成性考核一般是指课程单元作业。学生正式开始某一课程的学习后,必须在当学期完成该课程的形成性考核。

2、课程期末论文为补交状态时,学生原已取得的形成性考核成绩将保留并计入课程总评成绩,学生无须重新参加形成性考核。

3、学生重新学习某门课程时,须重新参加形成性考核。

4、除特别注明采用其他考核形式的课程外,每门课程作业由任课老师提供。学生须在提交截止日期期间提交作业。在每项作业提交截止日期后,作业提交窗口将自动关闭。

5、学生如果没有在规定的作业提交截止日期前提交作业或提交错误作业、空白作业、抄袭作业,该作业计为零分。

6、学生是否按时提交作业的判定以老师的提交记录为准。

7、单元作业成绩采取百分制。学生某课程的单元作业最终成绩为该课程所有单元作业成绩的平均分值。

第四部分:考勤

1、学生需参加周末面授课或者工作日课程;但最终以开学初学员个人选择的听课形式为准,学期内不得变更听课方式。

2、如果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面授课,必须提前向授课老师请假。

3、学员每门课程缺勤次数不得超过该门课程考勤总次数的三分之一,否则视为该门课程总评成绩不及格,不能参加期末考试,不能撰写期末论文,需要重修该课程。

4、面授课考勤以现场签到为准,具体细则如下:

1)面授课签到须在上课的时间内进行,不得代签和提前签;

2)面授学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课程,需提前向授课老师提交请假单。请假流程:需将本人亲笔签字的请假单的扫描件发至公邮;请假截止日期为每次课前,否则视为缺勤。

3)每门课程的面授请假次数不得超过该课程总考勤次数的三分之一,无故缺勤(不请假)次数不得超过2次,否则视为该课程总评成绩不及格,需要重修该课程。

5、课堂礼节:

1)应按时到指定的教室上课,不得无故缺课、迟到、早退,上课时间不得随意出入教室。

2)上课期间不做和学习无关的事情,严禁在课上玩手机、吃食品,保持教室卫生。

3)爱护教室设施,不得私自使用各类教学设备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五部分:考核奖惩处理办法

1、对在形成性考核中违纪、舞弊者的处理:

(1)作业抽查中,发现一次作业雷同或有抄袭现象的,相关作业成绩按零分处理;

(2)作业抄袭现象严重者,取消参加课程终结考核的资格,相关课程需重新学习;

(3)不按规定时间提交作业的,相关作业按零分处理。

(4)不按要求格式、内容提交作业的,相关作业成绩按零分处理。

2、对在课程终结考核中违纪、舞弊者的处理:

(1)课程期末考试试卷或者期末论文抽查中,发现雷同或有抄袭现象的,相关成绩按零分处理;

(2)课程期末考试或期末论文抄袭现象严重者,相关课程需重新学习;

(3)不按规定时间提交课程期末论文的,相关课程成绩按零分处理。

(4)不按要求格式、内容提交课程期末论文的,相关论文成绩按零分处理。

3、对考勤操作违纪、舞弊者的处理:

(1)现场签到中,发现一次代签和提前签到的,取消本人和代签者本次的签到记录。

(2)现场签到中,多次发现代签和提前签到的,本人和代签者的相关课程总评成绩按零分处理,相关课程需重新学习。

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由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同等学力课程研修班所有

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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